人 防 简 介

 

 

 

 

   本 办 职 能

   市民防总指挥部

本 办 职 能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营口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1]58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设置营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营口市民防办公室),正处级建制。营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外挂市民防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收集掌握有关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和指挥救援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保障。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实际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要防护目标落实防护措施。

  (四)负责全市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和民防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

  (六)参与拟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综合协调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实施特种救援工作。

  (七)组织实施有关人防、民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人防、民防资产。

  (八)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