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依法督促人防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人防工作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对市政府的监督作用,依法督促人防建设。
《人民防空法》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视察人防工作,多次检查我市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以及城乡建设环资委、法工委的领导多次到人防办检查、调研,基本上掌握了我市人防建设上存在的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形成了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情况的意见。
2004年3月31日至4月2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孟繁忠作了《关于营口市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情况的报告》,对营口市贯彻和执行《人民防空法》,加强人防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铁城作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我市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对以上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营口军分区司令员黄豫生在大会上作了重点发言,深入阐述了人民防空在现代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与会人员更进一步加深了对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旺义还对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的做好我市人防工作提出要求,希望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切实做好人防工作。
2004年4月2日,会议通过了《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并于4月5日印发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求认真研究落实。
《审议意见》指出:要不断加大《人民防空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的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一是要建立宣传《人民防空法》的长效机制,把《人民防空法》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中;二是要不断扩大《人民防空法》的宣传范围,把人防教育由中学扩展到大专院校、社会团体、机关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三是要深化人防宣传教育内容,人防教育要与国际形势教育、国防教育、现代战争史教育紧密结合,要立足于增强全民的战备观念和人防意识,立足于唤起全民的忧患意识和历史责任感,立足于提高全民的应急处变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要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使全市人民牢固树立起居安思危、有备无患,随时应对突发性战争的战备观念。
《审议意见》强调:要进一步的加强对人防工作的领导,依法搞好人防建设。一是要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贯彻“人民防空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把人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要与其他社会事业一样,做到同时规划、同步实施、同样安排建设资金;二是要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将每年由政府负担的人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坚持人防工程“以建为主,以费为辅”的原则,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建设的重点;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人防结建费的征收力度,今后我市土地出让,一律不得减免人防结建费。对那些该建不建、报建不建、随意拖欠人防结建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四是要把人防建设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人防工作,及时解决人防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五是要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市政府要在年内对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对拆除、破坏、侵占人防工程的行为要依法查处,该补建的补建、该修复的修复、该清理的清理、该罚款的罚款。对破产倒闭企业弃管的人防工程,人防部门要尽快接收,并及时搞好维护管理。
《审议意见》要求:要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尽快完成人防指挥所建设;要进一步拓展人防工作新思路,充分发挥民防职能。市政府要逐步理顺民防体制,解决好各种灾害救援工作政出多门、分散管理、各自为战的问题,把各种灾害救援的信息提供、指挥调度和协调职能,统一纳入到民防指挥部的工作职责中,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为市政府领导组织指挥灾害救援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使我市的民防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邓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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