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应突工作动态
二○○五年
第四期
(总第4期)
营口市民防总指挥部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我市应突体制建设提前通过省级验收
5月27日,由公安、消防、煤气、自来水、电力、卫生防疫等部门组建的七支计191人的应突第一响应队伍在市民防总指挥部的号令下,快速集结,接受点验,由此拉开了省应突总指挥部对我市应突体制启动运行进行检查验收的序幕。
为了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总指挥,市委书记、副市长、政府秘书长、军分区司令员、参谋长为副总指挥, 43个市直机关和中省直单位、新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民防总指挥部。市民防总指挥部是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营口军分区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防管理和联合救援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防办,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总指挥部决定;负责全市重、特大突发事件综合预防和联合救援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市民防总指挥部下辖16个分指挥部,分别由主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编制了17部专项应突预案和九个保障计划,制定了多项应突工作制度。为了使应突指挥决策科学有序,建立了专家委员会并对我市的专项预案进行了审定。组建了联络员网络,建立了应突值班体制。组建了由483人组成的18支应突第一响应队伍和由746人组成的民防专业队伍。建立了短波.超短波无线指挥网和有线指挥网,并实现了无线指挥网与市话指挥网的切换和对接,为我市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预案保障、通信保障、信息保障和救援队伍保障。
今年二月十八日,闫丰副省长签发省应突总指挥部《关于加速启动运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制的通知》(省应突指挥部 1号文件),印发了全省启动运行应突体制的方案,对我省各市达标时间和内容提出要求。省确定第一批达标市8个,但由于我市的应突工作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进展较快,省决定营口提前与第一批验收城市一同验收。
省应突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振亚对我市提前启动运行应突体制给予高度赞扬,同时要求进一步强化应突工作的政府行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突工作水平。
(指挥科)
我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分四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灾害不断发生,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为了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我市编制了《营口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预案》规定, 可能造成紧急状态的突发事件按四级预警。一般级 (Ⅳ):灾种单一,危害范围不超出市(县)、区行政区域,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一般影响的事件。较重级(Ⅲ):灾种单一,危害范围不超出本市行政区域,造成较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严重级(Ⅱ):多灾种复杂灾害,危害范围不超出本市行政区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特别严重级(Ⅰ):多灾种复杂灾害,危害范围超出本市行政区域,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事件。Ⅳ至Ⅰ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Ⅲ级以下预警事件,由各分指挥部组织实施指挥;Ⅱ级预警事件,由市民防总指挥部实施指挥;Ⅰ级预警事件,由省应突总指挥部实施指挥。
(指挥科)
市民防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市民防总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总指挥部决定;负责全市重、特大突发事件综合预防和联合救援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综合减灾规划和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总指挥部指挥保障工作;组织建立应急信息综合保障和联合救援队伍体系;督促、检查灾种管理部门的灾害预防和救援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减灾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国际民防交流,争取国际民防组织援助。
名词解释 :
应突: 应突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简称。应突一词是专属名词,是只有政府才可以使用的名词。因为应突体现的是政府职能,与其他单位和部门使用的“应急”一词有着严格的区别。
民防: 民防(CIVIL DEFENCE)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民防是指在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防护措施,与敌人的空中袭击和各种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灾害作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活动。
本期责任编辑 邓世祥

发 至: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
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
长;营口军分区司令员、副司令员,政委、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市民
防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其他市直机关,中省直单位
报 送:省应突总指挥部
营口市民防总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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